一、环境研究院简介
山东大学环境研究院组建于2003年11月,是学校直属的科研与研究生培养的独立单位,由中国工程院王文兴院士创建。环境研究院设有大气环境化学、环境理论化学与实验、环境生态学三个研究所,新建生态环境大数据院士工作站(中国工程院王桥院士为首席科学家)。拥有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学术型博士和硕士学位授权点、资源与环境专业型博士和硕士学位授权点、博士后流动站。
目前,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是山东大学“化学与物质科学”双一流学科群的重要组成部分,入选山东省高水平学科“高峰学科计划”重点建设学科,在2021年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中位列前10%;环境科学与生态学全球ESI排名为1.2‰。
二、项目定位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三、支持待遇
1. 薪酬待遇:学校提供待遇为50万元(不含学校为其支付的五险一金,约8万元),研究院在学校年薪基础上根据业绩贡献叠加业绩绩效,另可享受代表性成果奖励,综合收入上不封顶。本年起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2. 安家费:济南、青岛校区250万元,免税发放。威海校区230万元(其中150万元免税)。另可申报博士后留济、留青工作补贴25万元。
3. 学科建设经费:300-700万(含国拨、省拨经费)。
4. 招生:首聘期前三年每年由学校单列保障一个博士研究生指标(研究院在学校提供的博士名额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优先保障)。
5. 团队支持:学校根据团队建设需要提供足额博士后指标,其中首聘期内可提供不少于1个重点资助类博士后指标。
6. 人才公寓:济南各校区获资助人选首聘期内可免费入住人才公寓;青岛、威海可优惠租住。
四、申报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 出生日期在1984年1月1日(含)以后;
3. 具有博士学位;
4. 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 在2024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 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 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3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以上申报条件以国家基金委发布指南为准)
限项要求:
执行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支持期内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