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文件精神和教育部、山东省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相关要求、以及《山东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环境研究院实际,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复试资格线:
学位类别 |
专业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总分 |
学术学位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45 |
≥70 |
≥300 |
专业学位 |
资源与环境 |
≥45 |
≥70 |
≥300 |
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数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5 |
资源与环境 |
11 |
三、复试工作安排
(一)报到及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进行资格审查,不进行资格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1.报到时间:2023年3月23日上午8:30—11:30
2.报到地点:青岛市即墨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淦昌苑F座(K6楼)316办公室
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准考证。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持学生证,特殊学制考生须有学校教务主管部门相关证明);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
(4)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招生专业目录上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现场确认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还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6) 报到资格审查时现场查看具体日程安排。
(二)复试形式及时间
1、笔试时间:2023年3月23日下午14:00-16:00(具体地点在报到现场通知)。
2、面试时间:2023年3月24日(具体地点及面试顺序报到现场通知)。
面试方式:采用PPT展示的方式,介绍个人情况及本科期间的学习和工作情况,时间控制在5分钟。然后由考核小组进行现场提问,考生口头回答,其中专业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由考核小组使用英语进行提问,考生使用英语进行口头作答。其他提问,考生使用中文进行口头作答。
四、复试方案
(一)学术型
1.复试方式
综合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笔试、综合面试满分均10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5分。
2.复试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65%+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
3.拟录取名次由以下公式换算录取成绩后由高到低排列: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4.复试笔试参考书目
环境保护概论:《环境化学》(第二版),戴树桂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环境生物学》,孔繁翔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5.拟录取排名方法
(1)复试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参与总成绩排名,直接不予录取。
(2)根据招生计划和录取顺序,按录取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3)一志愿名额先录取一志愿报考环境研究院学术学位的考生,再录取校内调剂考生。
(4)录取政策会根据报考情况和学校政策进行调整。如有调整,以复试前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
(二)专业学位
1.复试方式
综合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笔试、综合面试满分均10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5分。
2.复试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65%+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
3.拟录取名次由以下公式换算录取成绩后由高到低排列: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4.复试笔试参考书目
环境保护概论:《环境工程学》(第二版),蒋展鹏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环境保护概论》(修订版),林肇信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5.拟录取排名方法
(1)复试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参与总成绩排名,直接不予录取。
(2)根据招生计划和录取顺序,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3)一志愿名额先录取一志愿报考环境研究院专业学位的考生,再录取校内调剂考生。
(4)录取政策会根据报考情况和学校政策进行调整。如有调整,以复试前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
五、体检安排
体检工作安排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标准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其他
1.复试结果将在学校审核通过后第一时间在环境研究院网站公示。
2.待校内调剂名单公布后,调剂考生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复试。
3. 本方案未尽事宜,以《山东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规定为准。
环境研究院
2023年3月17日